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江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14號)、《關于印發吉水縣老縣委、縣政府地塊棚戶區綜合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水縣府字[2022]32號)文件精神及相關規定,擬選定1家房地產評估機構擔任本項目評估工作,現將征收房屋評估信息及房地產評估機構報名須知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吉水縣老縣委、縣政府地塊棚戶區綜合改造項目
二、項目概況
老縣委、縣政府地塊棚戶區綜合改造項目需征收個人住宅346套(幢),面積約37400平方米;個人商鋪(門面)49間(處)面積約2453平方米。四址:東至環湖路1號至24號,西至文峰中路332號至518號,北至文化中路167號至201號,南至文峰中路300號至326號(具體見房屋征收紅線圖)。
三、委托單位
老縣委、縣政府地塊棚戶區綜合改造工程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四、委托內容
(一)房屋補償價值評估;
(二)房屋裝飾裝修補償價值評估;
(三)房屋附屬物補償價值評估;
(四)涉及房屋征收評估的其他事項。
五、報名條件與相關要求
(一)在江西省住建廳備案登記并具備二級以上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資質,兩年內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二)能確保有3名以上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參與該項目,其中1名估價師全程參與項目房屋征收評估業務和解釋答復工作,項目開始后需在吉水縣成立固定辦公場所直至全部簽訂征收協議;
(三)報名時,評估機構須明確承接項目的3名估價師;
(四)評估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以簽訂的評估委托合同為準;
(五)2年內承接并完成了吉安市范圍內類似國有土地上房屋評估項目(必須含商鋪店面評估)一個以上,業績說明需附業主單位證明。
六、報名應提交的材料
評估機構營業執照二級以上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及掃描件);評估價格簡介;業績材料;房地產估價師身份證;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書及資格證書(原件及掃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報名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以上材料裝訂成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七、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一)報名方式:當面提交報名材料;
(二)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三)報名地點:吉水縣老縣委、縣政府地塊(棚戶區)綜合改造工程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文峰中大道358號(原文峰派出所);
(四)逾期報名的,不予受理。
聯系人:鄢寶華 聯系電話:8680132
2022年8月19日